" />

关于征集申报2015年度《黑龙江省省应用技术研发与开发计划项目》和《哈尔滨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校内储备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佚名发布时间:2014-09-04浏览次数:937

align="center">

各相关院系:
  为提前做好2015年度《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发与开发计划项目》和《哈尔滨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征集校内储备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发与开发计划项目》的要求
  1、项目合作方式
高校牵头申报的《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发与开发计划项目》必须与黑龙江省内注册的企业合作,并应提前签署含经费匹配承诺的合作协议书。
  2、指南编制方式
  每年1月份,省科技厅根据企业提交的技术需求编制每年省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重点围绕“五大规划”(即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延边开发开放规则、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战略和“十大重点产业”(即绿色食品产业、煤化石化产业、矿产经济产业、林产品加工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交通运输装备制造产业、现代服务业)组织实施指南编制。
  3、支持项目经费及匹配资金
  根据2014年的形势,黑龙江省科技厅重点支持重大项目的申报,取消了引导项目的申报。重大项目拟支持经费不低于150万元,参与承担项目的企业需提供匹配资金,匹配额度不能低于省拨经费额度。
  4、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所申报的研发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前期研究基础和积累,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研发团队结构合理,具备要求的研发实力。
  (2)没有按期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的项目;不受理具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个人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报《哈尔滨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要求
  1、项目类别
  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类别主要包括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项目合作方式
  高校牵头申报的《哈尔滨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必须与哈尔滨市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合作,并应提前签署含经费匹配承诺的合作协议书。
  3、指南编制思想
  为促进我市“4+6+1”重点产业布局优化发展,即做强做大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和化工四大产业,加快发展民用航空、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装备、电子信息、绿色食品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组织实施指南编制。
  4、支持项目经费及匹配资金
  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拟支持经费以50万元为主,参与承担项目的企业需提供匹配资金,匹配额度不能低于省拨经费额度。
  5、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所申报的研发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前期研究基础和积累,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研发团队结构合理,具备要求的研发实力。
  (2)没有按期结题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的项目;不受理具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个人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今后向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推荐重点项目均从储备项目库中选择,未入库项目不予推荐。请有意向申报以上项目的教师根据上述要求提前做好凝练重大项目的准备,同时将申报2015年度《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发与开发计划项目》校内储备项目信息表(附件1)和2015年度《哈尔滨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校内储备项目信息表(附件2)发各学院科研办,各学院科研办整理后将附件1-4于9月26日15:00前统一发送至邮箱fangchao0111@hrbeu.edu.cn。
  联系人:方超 电话:82518618
  附件:1、2015年度《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发与开发计划项目》校内储备项目信息表
     2、2015年度《哈尔滨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校内储备项目信息表
     3、2015年度《黑龙江省应用技术研发与开发计划项目》校内储备项目汇总表
     4、2015年度《哈尔滨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校内储备项目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