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工作,学校现开始启动2016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以下简称“国合计划”)备选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介绍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是国家层面上首个,也是唯一的旨在通过整合、统筹,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对外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平台。目前,“国合计划”是科技部设立“三大主体”计划即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外的又一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与“三大主体”计划具有同等水平且特色鲜明,注重瞄准当今世界科技前沿和重大技术,以实现短期内提升我国技术水平。
(一)自主项目
自主项目是指以《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为目标,在重点合作领域及国际热点领域,由中方主动组织设计开展,有利于促进我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经济增长,解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关键技术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该项目是由中方单位提出项目建议,通过科技部评审给予立项支持。
(二)政府间合作项目
政府间项目是指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签订的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或协议框架下确定的重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具体申报方式为:首先,中外双方单位同时申报同一个项目;其次,两国在政府间协议的规定下定期进行会晤(以“科技联委会”等形式)磋商,最终确定当年双方共同资助的项目,中方资助项目列入到当年的“自主项目”进行评审,并视具体情况进行优先资助。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每年度以通知形式征集政府间合作项目。目前,我国已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04项政府间科技合作框架协议。
二、备选项目申报要求
(一)具有国际合作背景
必须是具有国际科技合作背景的项目,具有明确的外方合作单位、国际科技合作目标及合作协议。
(二)保证项目质量
项目的质量和水平要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及以上,项目要符合国家中长期发展纲要,并具有明确的应用背景,引进技术或取得成果符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国家技术发展瓶颈,能短期内有力促进相关学科、行业发展。项目工作量和国际科技合作申报经费相适应,避免明显拼凑、生硬结合的项目。
(三)注重产学研相结合
此类项目为应用研究类项目,科技部重视产学研相结合,应有成果转化的应用方或承接方。本年度征集项目原则上需以企业、研究院所为承担单位申报。需与合作企业、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和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如合作企业、研究院所为外省单位,应告知承担单位提前与组织推荐部门沟通(如省科技厅、各部位和大集团公司等)。
具体填报过程参见“项目申报书填报说明”(附件1)
(四)自筹经费
项目原则要求有自筹经费的投入,同等条件下,自筹经费多的项目更容易获得资助。此次征集备选项目不要求自筹经费筹集情况。
三、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
(一)备选项目清单
请于2014年11月4日将本单位排序的备选项目清单纸件及电子版(附件2)一式2份提交至科研院民品处。清单需加盖学院公章,主管领导签字。如未按照规定提交材料视为无效。
(二)项目申请书
请于2014年12月2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2份(电子版一份刻盘一并报送)。与外方合作单位协议和中方承担单位合作协议以附件形式与项目申请书一同装订报送。
所有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科研院民品处。如材料涉及明感信息请事先声明,并严禁在互联网上传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述强
联系方式: 82589625
附件:1.项目申报书填报说明
2.备选项目清单
3.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