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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者:佚名发布时间:2014-07-07浏览次数: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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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4〕5号)文件已下发,组织进行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2、成果登记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8月1日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并于8月1日前将纸质《科技成果登记表》两份、成果登记费(成果登记费=项目的完成人人数×35元/人),交至主楼科学技术研究院1013室,具体注意事项可见附件3。
  3、申报截止时间
  (1)2014年7月7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kjpj.cutech.edu.cn),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15日。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办理完成果登记后将告知。
  (2)申报项目书面材料(3套,其中1套原件)请于2014年8月15日前报送至科研院条件综合处(主楼1013),同时发送电子版。
  4、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与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材料一并上交科研院。
  联 系 方式:
  科研院:王发银82589496 王伟82519414 wangwei50@hrbeu.edu.cn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刘爽、李兵、杨明(奖励)、王超(登记)
  联系电话: (010)62514679、62510157、62514696、62514651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推荐工作手册
     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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